強烈颱風尼伯特來襲,8日全台停班停課,高雄市府勞工局強調,對於未出勤的員工,雇主不宜扣發工資、視為曠工、缺勤或強迫以其他的假別處理,也不得強迫勞工補做工作、扣全勤獎金,甚至解僱或者做出其他不利處分。

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表示,颱風停班又照常出勤上班勞工,雇主除工資照給,建議宜加給工資,並應提供交通工具、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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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說,事業單位應以勞工人身安全為是否出勤首要考量,如果颱風天出勤導致職業災害,雇主須負醫療費用及原領工資補償法定責任。

另外,如因業務性質需要,如醫療院所、電力通訊或大眾運輸單位等特定勞工確有照常出勤的必要,應由勞雇雙方事前約定工資給付方式,如有工會就應徵得工會同意;沒有工會則應經過勞資會議同意,避免因勞雇雙方認知不同衍生勞資爭議。

李煥熏表示,颱風天雇主非必要應避免快遞、餐飲外送等外勤工作,若不得已使勞工出勤,務必以勞工安全作為首要考量,切不可勉強勞工出勤。若速食店、披薩店等餐飲業,讓員工冒著風雨騎機車外送,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罰30萬元。

(中國時報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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